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应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应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批发商和供应商区别?
1.货主:顾名思义,是一批货的拥有者,即有可能是生产厂商,又是可能是供应商或经销商!但这产品肯定是生产厂商生产出来的,那生产厂商即是第一个货主!
2.供应商:这相当于一个产业链,也称供应链!一个生产厂家生产出产品,由本公司直接供应,或从企业中挑选出一些企业,把生产出的产品给这些企业,这些企业即起到了供应的作用,这叫供应商!
3.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销售商和购货商和供应商的区别?
区别在一条链结上的不同位置。首先是供应商实际上的生产商主要作用就是提供货物,其次是销售商也就是经营者主要为购货者提供平台,最后是购货商也就是货物的需求者。所以它们的区别就是不同位置、不同需求的区别。
公司和供应商之间有什么联系?
传统的关系表现为三种:竞争性关系、合同性关系(法律性关系)、合作性关系传统的竞争关系和合作性关系,或者叫双赢关系(Win-Win)。两种关系模式的采购特征有所不同。
竞争关系模式是价格驱动。这种关系的采购策略表现为:
(1)买方同时向若干供应商购货,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获得价格好处,同时也保证供应的连续性;
(2)买方通过在供应商之间分配采购数量对供应商加以控制;
(3)买方与供应商保持的是一种短期合同关系。双赢关系模式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这种供需关系最先是在日本企业中采用。它强调在合作的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共同分享信息,通过合作和协商协调相互的行为。
(1)制造商对供应商给予协助,帮助供应商降低成本、改进质量、加快产品开发进度;
(2)通过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提高效率,降低交易/管理成本;
(3)长期的信任合作取代短期的合同;
(4)比较多的信息交流。
1、按合同与技术协议保持联系。
2、公司和供应商虽然业务性质不同,但都属于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相互之间业务以规范化的合同与技术协议为依据保持联系。合同与技术协议又引申出双方细节方面的交流,包括:技术、生产能力、生产计划、质量体系、财务状况、对合同的规范执行等。
3、公司和供应商的联系是一种市场行为,要共同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应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应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