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地公积金政策现新变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多地公积金政策现新变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用途一:购房
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大多数人的首选,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如果购房期间没有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这一用途只适用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的自有住房,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屋的费用。
用途三:租房
如果短期内不具备买房条件,可以选择利用公积金来租房。可以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还可以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子女买房,别忘了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如果购买的自有住房没有使用住房贷款,那么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是可以的。买房时,个人使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这一点,不同的城市规定还不一样。有些城市父母/子女买房,是不能提取子女/父母的公积金的,除非是父母子女双方联名买房,才可以使用一方的公积金。具体问题,得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以下几类情况下可以选择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如果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那么本人或是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注意: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用途八:异地使用
目前,多地都在探索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共同富裕有什么政策?
(一)充分明确共同富裕总体目标到2025年,推进实施共同富裕24条,实现“三位一体”改革更加深化,农合联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工作格局更加优化,为农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助农增收项目更有成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更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二)加快改革共同富裕推进机制
1.深入推进基层农合联组织建设。
2.稳步做实农合联两项基本制度。
3.优化农合联共建共享运营机制。
(三)不断夯实共同富裕产业基础
1.开展产业农合联提质增量工程。
2.开展社有经济壮大提升工程。
3.开展重点项目引领推动工程。
(四)继续优化共同富裕服务体系
1.加强生产服务体系建设。
2.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体系。
3.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4.加快发展城乡服务新兴态。
(五)全面助力共同富裕赋能增效
1.品牌赋能。
2.标准赋能。
3.数字赋能。
4.人才赋能。
(六)积极开展共同富裕对口协作
1.推进产业帮扶,实施供销联农工程。
2.深化消费帮扶,实施消费助农工程。
3.优化就业帮扶,实施就业扶农工程。
(七)有效强化共同富裕党建引领
1.加强基层农合联党建引领作用。
2.加强农合联执委会党建指导作用。
(八)着力落实共同富裕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建立实施机制。
3.落实政策保障。
4.注重宣传引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地公积金政策现新变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地公积金政策现新变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